市面上有很多宣稱健康食品的商品
但是跟我們認為的保健食品差在哪裡呢 ?
不是一樣都是具有保健的功效嗎 ?
為何還有分別保健食品及健康食品呢 ?
先來告訴大家
甚麼叫做保健食品。
保健食品
在市面上,不得宣稱任何療效,更不能治療任何疾病等症狀
單純富含一些營養素,能夠有效去彌補人體上一些營養的不足
能夠調解身體機能
其中保健食品又包含
(1) 特殊營養食品:因應特殊生理狀況需求的食品
像是病人專用配方 (糖尿病、腎臟病奶粉) 或是 嬰兒配方奶粉 都算是特殊營養食品
(2) 機能性食品:具有特殊生理機能功能的一般傳統食品
像是燕麥、優酪乳、運動飲料
(3) 膳食補充食品:補充營養素或具有調節身體功能訴求之非傳統食品,通常以錠劑或膠囊的方式呈現
像是市售常見的營養補充品、綜合維生素、葉黃素、蔓越莓等錠劑
(4) 健康食品
沒錯,健康食品是包含在保健食品的
但是與保健食品不同的是
健康食品他同時也是一個法律名詞
凡是保健食品只要掛上健康食品,就代表此產品是具有實驗證明,確實具有保健功效
「健康食品管理法」施行細則於中華民國 88 年 8 月 1 日,衛署食字第 88047382 號令發布後,「健康食品」一詞已成為法律名詞,法律上之定義為「具有保健功效,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,且須具有實質科學證據,非屬治療、 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為目的之食品」。
食品(包括坊間所稱保健食品)未取得衛生署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, 而宣稱為「健康食品」或具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者,則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, 移送法辦,而坊間口頭所說的「保健食品」,其實就是一般食品,僅能做為營養補充而已,兩者是不相同的。 核准通過之「健康食品」須於產品包裝標示健康食品、核准之證號、標章 及保健功效等相關規定項目,但仍不得述及醫療效能、虛偽不實、誇張或超出 許可範圍之保健功效。( 以上來源出處於健康食品管理法 )
簡單來說,
保健食品只是單純補充營養品
而健康食品,是經由實驗證實,確實具有保健功效
通常健康食品上面會多加一個圖案以便民眾區分
就是我們很常見到的小綠人標示
目前認可的保健功效評估方法共有十三項︰
(1)胃腸功能改善
(2)調節血脂功能
(3)免疫調節功能
(4)骨質保健功能
(5)調節血糖功能
(6)護肝功能評估 (針對化學性肝損傷)
(7)抗疲勞功能
(8)延緩衰老功能
(9)牙齒保健功能
(10)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
(11)促進鐵吸收功能
(12)輔助調節血壓功能
(13)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
這些功能,業者通常會在產品旁邊加註經由認可,具有.....功能
大家不妨在購買商品的時候可以多多注意 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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